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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草业科学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添加时间:2022-02-22

为切实做好专业类招生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依据《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专业类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长:邵宝健、张英杰

副组长:陈宝江、师春祥、吕宏玉

员:系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

负责专业类培养与专业分流的具体实施。

二、分流对象

草业科学类招收的对口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分流时间

专业分流在草业科学类学生入学后第2学期初完成。

四、分流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学分绩点客观准确。

2.专业优化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分流专业人数原则上按年度分专业预设招生计划执行;学校综合专业的社会需求、专业布局和教学条件等因素,适当统筹调整专业分流人数限制,以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3.分数优先与遵循志愿相结合。专业分流时按照草业科学类学生入学后1学期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学生志愿顺序依次选择专业。当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依次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制、外语、高考入学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选择专业。

五、工作程序

1.公布分流专业人数

学生入学教育时通过学院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布分流专业人数(附件1)

2.分流指导。由专业负责人,通过政策宣讲等方式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及政策宣讲等指导活动,并向学生提供专业类招生培养和专业分流的相关咨询。

3.发布通知。在专业类学生第1学期末,发布专业类招生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通知。

4.志愿填报。学生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需覆盖专业类内所有分流专业,如有放弃,视为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线上线下同时进行,且必须一致。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附件2)

5.成绩公示。通过学院网站对专业类学生第1学期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示3天。

6.名单公示。按照分流原则确定分流专业学生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示2天。

7.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专业分流汇总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8.确定结果。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主页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六、申诉方式

学生对专业分流结果不服,可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办法》提出申诉。

七、其他说明

(一)高考体检受限学生不能分流到受限相关专业。

(二)对在专业分流前休学的学生,复学后先在专业类中修读,而后参与专业分流。

(三)对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的学生,先在专业类中修读,而后不参与专业分流,按既定专业进行修读。

(四)专业分流结果一经确定,不能变更,学生须按照确定后的专业进行修读。

附件1

2021级草业科学类分流专业及人数

分流专业

分流专业人数

草业科学

30




附件2

草业科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

 

姓名

性别

年级

专业类

学号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平均学分绩点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志愿4

志愿5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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