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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星级宿舍”检查评比办法
添加时间:2015-12-16

为规范学生宿舍内务,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公寓管理规定》,结合《河北农业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比办法》和我校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星级宿舍”评比标准

(一)以学生宿舍为单位,依据学生宿舍内务检查结果,将学生宿舍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不同等级。

(二)根据《宿舍内务评分标准》(详见学生处制定的“宿舍内务评分标准”),内务检查平均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五星级宿舍;内务检查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89分范围内为四星级宿;内务检查平均成绩在70分(含70分)——79分范围内为三星级宿舍;内务检查平均成绩在60分(含60分)——69分范围内为二星级宿舍;内务检查平均成绩在60以下为一星级宿舍。

二、“星级宿舍”内务检查评比

学生宿舍内务检查采取学生处公寓管理科人员、学生公寓管理员、校大学生公寓自律委和学院自律委(院学生会生活部)四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星级宿舍”检查措施

1.学生处公寓管理科人员每月对各学院一定数量的学生宿舍进行一次抽查;学生公寓管理员每周对所有学生宿舍内务进行一次检查;校大学生公寓自律委每月对各学院学生宿舍内务进行一次抽查;学院自律委(院学生会生活部)每半月对本学院学生宿舍进行一次普查。以上每次检查要根据《宿舍内务评分标准》进行赋分,并详细记录各项数据。

2.各检查部门每月对学生宿舍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于每月28日前报学生处公寓管理科。

3.检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检查部门要责成内务较差的学生宿舍进行整改,学院负责落实到人。

(二)综合评定办法

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每月按照比例将学生处公寓管理科人员(占5%)、学生公寓管理员(占70%)、校大学生公寓自律委(占10%)、学院自律委或院学生会生活部(占15%)检查的成绩进行汇总,计算全校每个学生宿舍内务检查成绩的平均分值,根据各宿舍平均分值对应的“星级”,评出不同级别的“星级宿舍”。

学生处每月在学生公寓门厅“星级宿舍展示台”公布一次各宿舍星级动态变化;每月通报一次各学院“星级宿舍”比率。

三、奖惩办法

(一)每次评比都达到“五星级宿舍”或学年总评达到此标准的宿舍,可申报校级“文明宿舍”。

(二)获“五星级宿舍”和“四星级宿舍”的学生宿舍,所在学院可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制定相应加分标准,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每次检查完毕(即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将各部门检查情况统计汇总后)获“一星级宿舍”的学生宿舍,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在品行表现测评“行为表现基本分”中,每次每人扣5分。

四、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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