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修、复修课程选课管理
学生重修、复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统一生成《重修(复修)通知单》,由学院打印发放给学生,学生按要求填写并交与任课教师。
缴费结束后,未缴费学生选课结果删除,教务处统计相关数据发给学院,由学院教学秘书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取消学生重新学习资格。
二、重修、复修课程课堂管理
(1)学生上课时间存在冲突的,任课教师可通过单独辅导、线上辅导、发布学习资料、布置作业等方式进行,并进行平时成绩的评定。
(2)学生不存在课程冲突的,原则上正常跟班学习,任课教师按初修学生管理,根据课堂表现进行平时成绩评定。
(3)体育课、独立设置的实验(实习)等实践类课程不及格, 须全程上课并参加考核。
三、重修、复修课程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要加强对重修、复修学生的管理,结合课程的授课方式及要求,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课业辅导与考核,加强过程管理,进行平时成绩的评定,与期末考试成绩构成课程的总评成绩,与初修学生同卷同时考核,确保要求不降低,提高学生学习质量。
重修、复修课程含实验课程的,实验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评定或由平时成绩代替。
教务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