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保定校区从2016年1月11日开始,1月19日结束,渤海校区从1月11日开始,1月15日结束。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平稳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有关考务工作要求如下:
一、命题与试卷管理工作
1.鼓励采用有利于促进教学效果、考查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多种考试形式。采用非闭卷考试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填写《课程考试形式申请表》,经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2.试卷命题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试卷主客观比例一般应符合3:2的要求。学生成绩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15%。试卷主观题包括: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计算题、设计题等,客观题包括:名词解释、选择题、填空题等类型。
3.考试课程要同时拟定A、B两套试题,并拟出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并按要求填写《试题申报表》,经课程负责人或系主任审核,主管院长签字,将A、B试卷(打印稿)送所在学院,由学院教学秘书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题并登记印刷试卷及份数。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后整理试卷时一并附上。
4.本一、本二、本三开设相同课程的,试卷内容不应相同。
5.学院在试卷接收和发放时,应清点好试卷袋数量、核实科目,填写接收和发放记录,做好试卷和备用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二、考务工作要求
(一)对学院的要求
1.考试时间确定后,各学院按要求配齐主监考。每个考场由开课单位派1名主考,学生所在学院每30人派1名监考。专业课考场60人及以下派2名监考,每增加30名考生增加1名监考。
2.认真做好考前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发生,严格考试纪律。
3.要认真做好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监考工作要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监考人员要按时到达考场,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应成立考试巡视组,负责对考务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整个考务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二)对监考的要求
1.主考、监考人员须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根据《考场指令》的相关要求,指定考场座位的起始位置,安排考生按顺序就座并在《签名表》上签字。
2.认真检查学生证件,考前要严格检查每位考生是否已将其周边清理干净,将书包、教材、笔记等物品放到规定的位置,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彻底清场后方可发放试卷。
3.监考人员要严肃考场纪律、保障考场秩序,在监考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原则应以预防为主,把作弊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4.本次期末考试,所有考场全程开启视频监控,请各位监考人员遵守考场纪律,严格按监考流程操作,注意个人行为,同时也要对考生进行提醒。
(三)对考生的要求
1.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考试安排,牢记本人的考场位置和考场座位号,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不得进入其他考场。
2.凭学生证进入考场,并携带身份证备查。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3.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按照《河北农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字【2013】13号)相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4.本次期末《大学英语》听力考试采用红外发射和无线调频电台发射两种模式,请同学们自备接收设备。
三、成绩评定与管理
1.课程成绩评定。学生已选的课程(含重修)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者,按旷考处理。未选中的课程,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不予评定成绩。
如学生有违纪作弊、旷考、缓考、取消资格等情况,任课教师必须在“未通过原因”中标注。
2.平时成绩的评定。平时成绩可根据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平时小测、期中考试、作业等教学环节评定,其中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占20-40%。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应上报平时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其不得参加课程考核,在录入成绩时未通过原因注明“取消资格”,总评成绩以平时成绩记载。
3.成绩和试卷分析按《河北农业大学成绩分析及试卷分析》要求的格式进行(见附件),分析应严肃认真,避免过于简单或相互复制。
4.本学期即日起至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放假后两周内)开放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的登统工作。学院可通过教务系统-成绩管理-统计报表-成绩录入情况统计模块,查看本院教师成绩录入情况。请各学院及时督促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
5.录入成绩前,务必认真阅读《河北农业大学综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说明》。成绩录入时可以按学号、专业或者班级排序,录入完毕后,有“暂存”和“提交”两个按钮,在提交成绩之前先点击“暂存”,教师可继续修改,在成绩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按钮,教师不能修改成绩。
6.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教师将所有课程考核材料装订,课程考核材料以课堂为单位进行整理和存放,包括平时成绩册或记录单、成绩单、AB试卷及其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成绩分析及试卷分析、考场记录单、学生答卷、签名表。学生平时成绩登记单、课程成绩单统一在教务系统打印,课程成绩分析根据附件统一填写(教务系统“常用文件下载”可自行下载)。
7.学生在开学前一周内查询个人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开学后第1周内到课程所在学院办理查分手续。如成绩有变动,教师须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学生成绩结果变更表》一式三份,附带原始试卷及其复印件一份(交教务处),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报教务处核实、同意,方可更改。
附件: 河北农业大学课程考核成绩和试卷分析表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5年12月23日
河北农业大学课程考核成绩和试卷分析表.doc